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(法律法规)(1.5天)
讲师:王明朱 发布日期:06-14 浏览量:580
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(法律法规)
课程背景:
为贯彻执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工作方针,坚持以人为本、安全发
展,加强公司电力现场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,规范人员行为,保障施工作业安全,
随着电力工业的蓬勃发展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深入,对于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提出
了更高要求。提高安全技能,强化风险定位和隐患跟踪管理,把事故消灭在事故形成之
前。为日常工作安全生产保驾护航,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预防和减少电力
事故,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。安全管理既是一项专业管理也是一
项综合管理,作为专项管理,它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工程,安全技术,安全心理等方
面的知识;其综合管理的一面,还必须懂得工艺和设备知识.安全检查和"三同时"审查,是
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来进行,安全管理人员还必须熟悉有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.所以
发电厂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,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只会照章检查,仅能指出不足之
处的单一功能的安全管理人员,而是需要"复合型"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。为此,持续提高
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尤为重要。
课程时间:1.5天,6学时/天
课程对象: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、班组长
课程方式:讲师讲授+分组讨论+案例分析+视频分享+角色扮演+实操演练
课程收益:
●进一步了解安全生产法律责任,依照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法
定职责和义务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求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办法、
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等内容
●通过本课程的学习,也对企业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,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
平具有重大效益
课程大纲:
导语:安全没有“后悔药”,生命没有“返程票”
安全生产法律责任
导语:每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结果
谈一谈:现实如此,您如何想?如何做?
责任追究对象
电力行业法律法规
(1)法 律
(2)行 政 法 规
(3)部 门 规 章
(4)规范性文件
(5)安全规程
谈一谈:这些内容如何获取?印象比较深的有哪些?
第二讲:《刑法》修正案十一(逐项罪名列举实际案例)
罪名一:危险作业罪(新增加)
罪名二:重大责任事故罪
罪名三:强令、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(新修改)
罪名四: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
罪名五: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
罪名六:危险物品肇事罪
罪名七: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
罪名八: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
罪名九: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
罪名十:消防责任事故罪
第三讲:安全生产法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人员职责
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
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
安全警示标志
安全设备标准及护养、检测
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
第四讲:消防法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1、火灾预防
2、消防组织
3、灭火救援
4、监督检查
5、法律责任
案例:违法图例
第五讲:职业病防治法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1、职业病危害来源
2、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
3、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
4、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
5、劳动合同的职业病危害内容
6、职业卫生培训要求
7、职业健康检查要求
第六讲:工伤保险条例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思考:为了工作熬夜衰老,算工伤么?
工伤认定
工伤申请处理流程
申请工伤认定操作示意图
劳动能力鉴定操作流程
第七讲: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
1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
2、电力系统安全
3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
4、电力企业涉及哪些处罚
第八讲: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
应急准备
应急救援
法律责任
课程回顾与总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