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(法律法规)(1.5天)

讲师:王明朱 发布日期:06-14 浏览量:580


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(法律法规)

课程背景:

为贯彻执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工作方针,坚持以人为本、安全发

展,加强公司电力现场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,规范人员行为,保障施工作业安全,

随着电力工业的蓬勃发展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深入,对于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提出

了更高要求。提高安全技能,强化风险定位和隐患跟踪管理,把事故消灭在事故形成之

前。为日常工作安全生产保驾护航,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预防和减少电力

事故,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。安全管理既是一项专业管理也是一

项综合管理,作为专项管理,它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工程,安全技术,安全心理等方

面的知识;其综合管理的一面,还必须懂得工艺和设备知识.安全检查和"三同时"审查,是

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来进行,安全管理人员还必须熟悉有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.所以

发电厂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,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只会照章检查,仅能指出不足之

处的单一功能的安全管理人员,而是需要"复合型"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。为此,持续提高

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尤为重要。



课程时间:1.5天,6学时/天

课程对象: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、班组长

课程方式:讲师讲授+分组讨论+案例分析+视频分享+角色扮演+实操演练

课程收益:

●进一步了解安全生产法律责任,依照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法

定职责和义务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求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办法、

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等内容

●通过本课程的学习,也对企业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,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

平具有重大效益

课程大纲:

导语:安全没有“后悔药”,生命没有“返程票”

安全生产法律责任

导语:每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结果

谈一谈:现实如此,您如何想?如何做?

责任追究对象

电力行业法律法规

(1)法 律

(2)行 政 法 规

(3)部 门 规 章

(4)规范性文件

(5)安全规程

谈一谈:这些内容如何获取?印象比较深的有哪些?

第二讲:《刑法》修正案十一(逐项罪名列举实际案例)

罪名一:危险作业罪(新增加)

罪名二:重大责任事故罪

罪名三:强令、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(新修改)

罪名四: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

罪名五: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

罪名六:危险物品肇事罪

罪名七: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

罪名八: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

罪名九: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

罪名十:消防责任事故罪

第三讲:安全生产法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
人员职责

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

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

安全警示标志

安全设备标准及护养、检测

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

第四讲:消防法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
1、火灾预防

2、消防组织

3、灭火救援

4、监督检查

5、法律责任

案例:违法图例

第五讲:职业病防治法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
1、职业病危害来源

2、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

3、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

4、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

5、劳动合同的职业病危害内容

6、职业卫生培训要求

7、职业健康检查要求

第六讲:工伤保险条例主要相关条款解读

思考:为了工作熬夜衰老,算工伤么?

工伤认定

工伤申请处理流程

申请工伤认定操作示意图

劳动能力鉴定操作流程

第七讲: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

1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

2、电力系统安全

3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

4、电力企业涉及哪些处罚

第八讲: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

应急准备

应急救援

法律责任



课程回顾与总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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